山东科技大学所持4项专利实施许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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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所持4项专利实施许可权 | 项目编号 | TAHA2441160 |
转让底价 | 155 万元 | 转让方 | 山东科技大学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0-08 至 2024-10-12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技术项目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所持4项专利实施许可权 | ||
行业分类 | 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其他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其他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 ||
十强产业领域 | 高端装备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 | ||
专利情况 | 有 | ||
转让底价 | 155 万元 | ||
合作方式 | 成果许可 |
项目简介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介绍:一种高浓度污水快速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 专利申请日:2018.11.15 授权公告日:2023.09.2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浓度污水快速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其中,装置包括由内向外依次设置的第一级净化装置、第二级净化装置和第三级净化装置。第一级净化装置通过旋流分离使大部分颗粒快速沉降,未经充分分离的细小颗粒通过湍旋反应器形成大絮团,在第二级净化装置内再次沉降分离,保证出水水质要求,经过沉降得到的颗粒通过第三级净化装置的底部排出,经过沉降得到的清水则从第三级净化装置的中上部排出。本发明保证了高浓度污水的净化效率。此外,本发明具有分离效率高、占地面积少、处理量大、能耗低等优点。 专利介绍:一种工作面矿井水除固装置及除固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0.02.20 授权公告日:2022.07.29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工作面矿井水除固装置及除固工艺,涉及矿井水预处理技术领域。其从源头上解决了井下淤积的技术问题。其包括依次连接的真空吸污装置、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及旋流澄清装置;真空吸污装置包括至少一组储污罐和文丘里喷射器,文丘里喷射器连接在储污罐的上方;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包括气体分离平底旋流器和固液分离旋流器;旋流澄清装置包括锥盘旋流澄清器。本发明通过在综采工作面,采用真空吸污来抽取矿井水从而避免使用清淤泵抽取矿井水造成的叶轮磨损较快的情况,通过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实现固液基本分离,通过旋流澄清装置使微细颗粒的进一步脱除,真正实现清水入仓。本发明装置适用于井下综采工作面的恶劣环境。 专利介绍:一种基于旋流强化的高盐水处理工艺及系统 专利申请日:2023.03.13 授权公告日:2023.05.2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属于海水淡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旋流强化的高盐水处理工艺及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海水储存箱、输送泵、制冷装置、淡水储存箱、结晶盐存储箱,旋流分离器、脱介筛;所述工艺是将海水二次制冷,通过悬浮结晶加超声波辅助冷冻后的海水满足旋流分离的介质条件,送入一级旋流分离器,脱除盐胞内的高盐水,三级制冷后的产物送入二级旋流分离器,最终从二级旋流分离器溢流管出口得到纯水冰晶和饱和盐水,从底流出口得到结晶盐和饱和盐水,再进一步通过脱介筛得到纯水冰晶和结晶盐,实现高效回收淡水资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系统占地面积大、工艺能耗大、流程复杂、使用化学制剂等问题,适合远洋海上平台或近海城市的大规模应用。 专利介绍:高效尾煤泥回收系统及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3.08.25 授权公告日:2024.08.30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 本发明属于尾煤泥回收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高效尾煤泥回收系统。用于尾煤泥回收。所述回收系统包括自稀释进料煤泥浓缩池、高效浓密桶和超高压带式压滤机。自稀释进料煤泥浓缩池中设有依次连通的煤泥水来料管、自稀释进水管和絮凝剂预混管,煤泥水来料管和自稀释进水管基于文丘里管原理设计,能实现高浓度煤泥水来料的自动稀释。高效浓密桶来料量大于浓密桶底口排料量,压差作用下,经桶内部设置的多孔介质层形成自生过滤,提高煤泥沉降浓度。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高效尾煤泥回收工艺。本发明有助于降低尾煤泥回收工艺过程中絮凝剂用量,提高尾煤泥回收工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专利证书。 | ||||||||||||||||||||||||||||||||||
市场前景分析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
专利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类别 | 申请日 | 授权日 |
1 | 一种工作面矿井水除固装置及除固工艺 | CN202010103408.7 | 发明 | 2020-02-20 | 2022-07-29 |
2 | 高效尾煤泥回收系统及工艺 | CN202311083651.7 | 发明 | 2023-08-25 | 2024-08-30 |
3 | 一种高浓度污水快速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 | CN201811357305.2 | 发明 | 2018-11-15 | 2023-09-26 |
4 | 一种基于旋流强化的高盐水处理工艺及系统 | CN202310231443.0 | 发明 | 2023-03-13 | 2023-05-26 |
专利是否合并转让 | 是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三、披露信息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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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介绍:一种高浓度污水快速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 专利申请日:2018.11.15 授权公告日:2023.09.2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浓度污水快速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其中,装置包括由内向外依次设置的第一级净化装置、第二级净化装置和第三级净化装置。第一级净化装置通过旋流分离使大部分颗粒快速沉降,未经充分分离的细小颗粒通过湍旋反应器形成大絮团,在第二级净化装置内再次沉降分离,保证出水水质要求,经过沉降得到的颗粒通过第三级净化装置的底部排出,经过沉降得到的清水则从第三级净化装置的中上部排出。本发明保证了高浓度污水的净化效率。此外,本发明具有分离效率高、占地面积少、处理量大、能耗低等优点。 专利介绍:一种工作面矿井水除固装置及除固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0.02.20 授权公告日:2022.07.29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工作面矿井水除固装置及除固工艺,涉及矿井水预处理技术领域。其从源头上解决了井下淤积的技术问题。其包括依次连接的真空吸污装置、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及旋流澄清装置;真空吸污装置包括至少一组储污罐和文丘里喷射器,文丘里喷射器连接在储污罐的上方;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包括气体分离平底旋流器和固液分离旋流器;旋流澄清装置包括锥盘旋流澄清器。本发明通过在综采工作面,采用真空吸污来抽取矿井水从而避免使用清淤泵抽取矿井水造成的叶轮磨损较快的情况,通过气液固三相分离装置实现固液基本分离,通过旋流澄清装置使微细颗粒的进一步脱除,真正实现清水入仓。本发明装置适用于井下综采工作面的恶劣环境。 专利介绍:一种基于旋流强化的高盐水处理工艺及系统 专利申请日:2023.03.13 授权公告日:2023.05.2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属于海水淡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旋流强化的高盐水处理工艺及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海水储存箱、输送泵、制冷装置、淡水储存箱、结晶盐存储箱,旋流分离器、脱介筛;所述工艺是将海水二次制冷,通过悬浮结晶加超声波辅助冷冻后的海水满足旋流分离的介质条件,送入一级旋流分离器,脱除盐胞内的高盐水,三级制冷后的产物送入二级旋流分离器,最终从二级旋流分离器溢流管出口得到纯水冰晶和饱和盐水,从底流出口得到结晶盐和饱和盐水,再进一步通过脱介筛得到纯水冰晶和结晶盐,实现高效回收淡水资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系统占地面积大、工艺能耗大、流程复杂、使用化学制剂等问题,适合远洋海上平台或近海城市的大规模应用。 专利介绍:高效尾煤泥回收系统及工艺 专利申请日:2023.08.25 授权公告日:2024.08.30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 本发明属于尾煤泥回收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高效尾煤泥回收系统。用于尾煤泥回收。所述回收系统包括自稀释进料煤泥浓缩池、高效浓密桶和超高压带式压滤机。自稀释进料煤泥浓缩池中设有依次连通的煤泥水来料管、自稀释进水管和絮凝剂预混管,煤泥水来料管和自稀释进水管基于文丘里管原理设计,能实现高浓度煤泥水来料的自动稀释。高效浓密桶来料量大于浓密桶底口排料量,压差作用下,经桶内部设置的多孔介质层形成自生过滤,提高煤泥沉降浓度。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高效尾煤泥回收工艺。本发明有助于降低尾煤泥回收工艺过程中絮凝剂用量,提高尾煤泥回收工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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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施许可合同书》,并于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